李倩,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,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、审计委员会委员、提名委员会委员。李女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,其后获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法学院比较法法学硕士学位。李女士现担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。 1993年10月至2002年10月,李女士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;2002年10月至2015年11月,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行合伙人。李女士擅长证券、并购、境外上市、投融资、外商投资等领域,是《亚太法律500强-亚洲商事律师事务所指南(the asia pacific legal 500)》在公司兼并与收购领域推荐的中国律师之一。2018年6月,李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。